
来自:云南省慈善总会 时间:2017-11-26 02:07:08
浏览数:2505云慈〔2017〕49号
云南省慈善总会
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
开展“慈善情暖万家”活动的通知
各州(市)慈善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决胜攻坚脱贫的决策部署要求,根据中华慈善总会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各级慈善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积极作用,云南省慈善总会决定在往年开展“慈善情暖万家”活动的基础上,继续联合我省各地慈善会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在全省组织开展“慈善情暖万家”走访慰问活动。为切实开展好此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形式。本次开展的“慈善情暖万家”活动由云南省慈善总会牵头,联合各州(市)慈善会发动所辖县(市、区)慈善会共同组织实施。
二、活动起止时间。由云南省慈善总会牵头组织开展的2018年度“慈善情暖万家”活动的时间:从2017年12月上旬开始至2018年2月底前结束。
三、走访慰问对象。开展“慈善情暖万家”活动走访慰问对象:城乡“五保户”、军烈属家庭、伤残军人、孤儿、孤寡老人、原国民党抗战老兵、敬老院等不同类型的贫困群体和机构,每个贫困家庭慰问金标准和慰问物品种类由各地慈善会确定。
云南省慈善总会仍将选择1-2个贫困县,由总会领导带队入户开展“慈善情暖万家”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家庭和养老机构活动,每户慰问金600元,每个养老机构慰问金10000元。
四、活动经费保障。开展“慈善情暖万家”活动的相关经费,由各地慈善会自行筹集保障。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组织开展“慈善情暖万家”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决策部署,发挥慈善会组织帮助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作用,积极践行中华民族慈善为民理念的重要举措。各地慈善会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开展此项活动作为当前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送温暖的一件大事,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的各个环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科学制定方案,严密组织实施。各级慈善会要认真总结借鉴近几年来开展“慈善情暖万家”活动的做法和经验,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注重抓好方案落实。
(三)多渠道筹集善款善物,保障活动扎实开展。各级慈善会要挖掘潜力,多想办法,多渠道筹集善款善物。在筹集慈善款物过程中,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工作,采取通过政府出资购买服务和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争取爱心企业、爱心人士捐赠等筹资方式,切实为开展活动提供经费和物质保障。
(四)领导带头示范,深入走访慰问。活动期间,各级慈善会要积极协调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带队深入基层养老机构和贫困家庭走访慰问,耐心细致地听取他们的各种诉求,尽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把慈善爱心传递给困难群众,使其过上一个欢乐、愉快、祥和的元旦和春节,让这些困难群众深切感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关怀。
(五)协调组织新闻媒体,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各级慈善会要积极协调联络新闻媒体,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举办专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慈善情暖万家”活动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全社会更加爱心、支持和帮助困难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的良好氛围,着力增强困难群众脱贫致富过上美好幸福生活的信心和动力。
活动期间,请各州(市)慈善会与省慈善总会保持协调联系,及时将本地区开展活动好的做法和经验,以电子邮箱传递的方式报至云南省慈善总会办公室,以便省慈善总会综合汇总上报中华慈善总会,并通过云南省慈善总会网站宣传各地慈善会组织开展“慈善情暖万家”活动的情况。
联系人及电话:张汝源 0871-68591968
电子邮箱:yunnanscszh@163.com
云南省慈善总会
2017年11月29日
抄报:江巴吉才会长、段丽元常务副会长、李国材副会长、
褚正武副会长、李勇副会长
抄送:秘书长、副秘书长
云南省慈善总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