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云南省慈善总会 时间:2017-03-13 17:4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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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慈善总会二O一六年度

慈善捐赠资金收支情况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有关规定,现将云南省慈善总会2016年度慈善捐赠资金收支情况公告如下:

2016年,云南省慈善总会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和云南平云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部门的指导监督下,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加强资金管理控制,坚持专款专用,保证了各项慈善捐赠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

一、2016年省慈善总会捐赠资金收入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省慈善总会募筹到社会捐赠资金4880.08万元和药品及净水机、瓶装饮用水物资捐赠折价资金23757万元,共28637.08万元。

    (一)募筹到定向捐赠资金收入4874.1万元。一是接收到捐赠的“8.03”鲁甸地震恢复重建项目资金2912.28万元。二是接收到捐赠的“10.7”景谷地震项目资金10万元。三是接收到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开展扶贫济困项目资金113万元、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助医项目资金400万元、开展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生活救助项目资金600万元。四是争取到省总工会支持我会的工作经费200万元。五是接收到捐赠的各类扶贫救助项目资金638.82万元。其中:中华慈善总会“微笑列车”项目资金233.23万元;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衣恋阳光”助学项目资金140.65万元;中华慈善总会“拜科奇”项目资金36.6万元、药品管理工作经费15.81万元;云南云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助教项目资金10万元;爱心企业资助先心病儿童困难家庭救助项目资金2万元;阿斯利康投资有限公司资助开展心血管病高危筛查项目资金35万元;云南鲲鹏农产品电子商务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助学项目资金69.38万元;云南荣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希派科技有限公司助医项目资金16.15万元;成都兄弟医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救助我省贫困癫痫病患者项目资金40万元;云南辰伟中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救助云南贫困骨病患者项目资金40万元。

    (二)募筹到社会爱心人士非定向捐赠资金5.98万元。

    (三)接收到中华慈善总会捐赠的各种药品物资折价23049万元和云南格莱德商贸有限公司捐赠的净水机、昆明珍茗食品有限公司捐赠的瓶装饮用水物资折价资金708万元,共计23757万元。

二、2016年省慈善总会捐赠资金支出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省慈善总会共支出各类资金41778.21万元。其中:定向性项目资金支出17522.61万元;非定向性项目资金支出242.15万元;物资折价资金支出23757万元;总会本级行政经费支出256.45万元。

(一)定向地震恢复重建项目资金支出情况

    2016年,省慈善总会支出援助地震灾区恢复重建项目资金共16390万元。其中:下拨“8.03”鲁甸地震恢复重建项目资金14646万元(昭通市、巧家县、永善县共计12146万元,曲靖市会泽县2500万元);下拨“10.7”景谷地震恢复重建项目资金810万元(普洱市景谷县勐先镇敬老院援建项目资金200万元、普义村老年活动室恢复重建项目资金90万元,临沧市临翔区圈内乡圈内村委会活动场所灾后重建项目资金80万元,普洱市宁洱、景谷灾后重建项目补助资金440万元);下拨迪庆地震援建项目资金100万元,援助德钦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下拨昭通彝良地震恢复重建项目资金834万元(解决吉利镇因地质灾害农户紧急转移安置项目补助资金234万元,援助彝良县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设缺口资金200万元和大关县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设资金200万元以及木杆镇中心敬老院项目建设资金200万元)。

(二)定向捐赠资金支出情况

    2016年,省慈善总会定向项目资金共支出1132.61万元。其中:支出助医项目资金442.83万元;支出助学助教项目资金363.2万元;支出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生活救助项目资金263.65万元;支出拍摄“善行云南”电视宣传片资金30万元以及“云南省慈善总会网站和微信平台”建设资金10万元;支出各类慈善项目管理工作经费22.93万元。

(三)非定向扶贫项目资金支出情况

    2016年,省慈善总会共支出非定向扶贫项目资金242.15万元。其中:支出临沧市沧源县岩帅镇扶贫项目资金200万元;支出购买瓶装饮用水支持防灾救灾“三小工程”项目建设资金29.65万元;支出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慈善情暖万家”慰问活动项目资金10万元;支出0.47万元资金购买图书捐赠禄劝县翠华小学;支出临时救助困难群众资金2.03万元。

(四)接收到各类捐赠物资折价资金支出情况

    截止2016年底,省慈善总会共支出接收到的药品、净水机和瓶装饮用水物资折价资金共计23757万元。

(五)省慈善总会行政经费开支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省慈善总会共支出各种行政经费256.45万元,占总会本年度总支出的1.42%,未突破《慈善法》规定不超过10%的比例。

三、2016年省慈善总会财务管理及接受审计监督情况

    长期以来,省慈善总会非常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并严格执行《基金会管理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以及国家和云南省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了各种资金的使用安全。一是进一步建立完善财务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财务审核报销制度;二是配有专职会计和出纳,在银行开设了账户,实行专人专户管理;三是依法依规接收慈善款物捐赠,严格按照捐赠单位和爱心企业、爱心人士捐赠的意愿以及审批程序分配善款善物,做到专项安排使用;积极配合、主动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和云南平云会计师事务所对总会年度财务会计工作的监督审计,有效防止了违规使用资金的情况。


云南省慈善总会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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